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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拟制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规定

2010/4/1 14:14:07 来源:新民网

  北京4月1日讯(记者 柳杰)今天上午,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2010年本市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43项。年内拟完成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12项,安排调研项目26项。

  记者注意到,43项立法计划中,涵盖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城市管理与运行保障机制,维护公共安全,促进水资源节约等重点立法项目。其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将于5月份提交人大审议。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5项地方性法规项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农业机械化条例(修订草案)、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在12项今年计划完成的政府规章项目中,有5项是制定政府规章项目,包括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规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卫生管理办法、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规定;有3项是修订政府规章项目,包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节约用水办法和储备粮管理办法。

  据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一处副处长王鸿剑介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规定将进一步完善本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他表示,目前北京的食品70%来自外省市,新规将对不安全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快速检测做出详细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职责。新规定出台后,2003年颁布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废止。

  另外,为了保证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包括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4项政府规章项目将废止。王鸿剑表示,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废止)是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自己起草的办法,现在的听证按照国家发改委现有新修订的听证办法执行。本市发改委召开的听证会就是按照这个办法组织实施的,所以两者并不冲突。

  此外,今年本市还将就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26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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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市政府法制办还介绍了2009年本市立法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09年,法制办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市政府法制办机关网站共公布了北京市无偿鲜血管理办法(草案)、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等共11项法规规章草案。据统计,共有951人次通过网络对这11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了意见。其中,仅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就收到意见741条,据悉,该办法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审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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