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海南部署2010年餐饮食品监督抽检计划

2010/5/27 16:42:24 来源:网友

       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2010年海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进行了部署。

  海南省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分为三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规定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2大类10个品种为高风险食品,是国家局规定的必须抽检品种;第二部分4大类5个品种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原料,从国家局限选抽检品种中选择,分别为粮油类的大米和食用油、畜禽类的鸡肉、水产类的鱼虾及生活饮用水;第三部分6个品种是根据本省餐饮服务环节特点及2009年监测情况自行选定(海南省分别为米粉、糕点、生湿面制品、蔬菜、酱腌菜(酱渍、盐渍)、贝类水产品)。

  《计划》要求,抽检频次要根据各类食品品种的时令性和季节特点而有所不同,每次抽检涉及品种的抽检数量不少于100件/品种;抽验区域覆盖全省各市县,突出重点旅游市县;抽检场所包括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旅游团队用餐接待酒店、小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

  此次海南省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将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负责产品抽样工作,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查处。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承担样品检验工作,同时还要根据品种特点安排抽验品种类别、数量和频次,原则上要求上下半年各安排抽验一次,10月底前完成全部抽验工作。

  海南省局要求各抽样和检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监督抽验任务。各单位要加强对抽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监督稽查部门要根据抽验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合格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并督促指导其加以整改,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