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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销毁引发浪费和污染 专家呼吁还原药物功能

2010/6/24 14:13:15 来源:网友

  毒品,只能销毁吗?

  目前在毒品销毁行动中,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省份销毁的其实是替代品,但毒品的再利用仍然是一个牵涉诸方面的难题

  本刊记者/申欣旺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州市黄埔海关首次披露,该海关去年在“109”系列特大毒品走私案中查获走私海洛因1033.36公斤,是新中国禁毒史上查获走私海洛因数量最大的案件。中国海关总署于6月25日在广东虎门将这批毒品全部销毁。

  多年来,对于如何更好地处理缴获的毒品存有争议。部分禁毒与医药领域专家呼吁改变毒品处理方式,并探讨毒品还原为止痛药造福国民的可能性。

  公安部禁毒局禁毒专家王刚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对于缴获的毒品,过去基本上都是销毁,焚烧毒品固然表明我们阻击毒祸的决心,但简单的销毁可能引起环境污染。此外,毒品作为一种物质存在,其另一面是稀缺的药品,销毁造成极大的浪费。”

  销毁惹争议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禁毒形势日渐严峻,缴获的毒品数量巨大。王刚介绍说,中国通常采用的毒品处理方式是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集中销毁毒品,群众敲锣打鼓,领导出席表态对禁毒工作的重视,通过此种方式一方面达到消灭毒品的目的,另一方面表明决心,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宣示。

  集中销毁在中国有深远的历史传统。1839年6月3日,清朝政府委任钦差大臣林则徐下令将收缴的鸦片在广东虎门海滩当众销毁,至6月25日结束,历时23天,销毁鸦片19187箱和2119袋,总重量2376254斤。

  虎门销烟成为中国打击毒品的历史性事件。巧合的是,当年销烟结束的翌日即6月26日正好是后来设立的国际禁毒日。

  与虎门销烟采用石灰水和鸦片反应发生碱解作用不一样,此后的集中销毁一般采用焚烧的方式,浓烟滚滚,对环境造成污染。据武汉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高小平的研究,如果焚烧是在一个大的四周有看台的体育场中进行,由于“盆地效应”,受害面将会更大。

  导致毒品上瘾的一种渠道就是通过“烟”。据王刚透露,在焚烧过程中,一些经常参加焚烧民警的身体甚至会受到伤害。

  几年前,浙江警方在东海海域一走私船上缴获逾一吨冰毒,如何处理这批毒品成为困扰警方的棘手问题。“冰毒不像鸦片这类毒品,可以用火焚烧,这么多的毒品处理起来就有困难。”王刚说。

  不处理就意味着要封存。“但毒品的保存成本巨大,要有专门的保存场所,监控设施,严密的守护。”王刚表示,“毒品的保存在某种意义上比看守银行金库更难,钱丢了还只是经济损失,毒品丢了后果就不堪设想。”

  销毁也同样如此。必须保证毒品被充分、有效、安全地处理掉,否则就可能留下后患。这种背景下,如何安全地处理毒品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后,高小平领衔的武汉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研究出了销毁液态冰毒新方法,通过了公安部禁毒局“液态冰毒无害化处理的科研项目”九省市专家组的鉴定。这项技术也被官方评价为“填补我国一项空白”。

  成果出来了,代价却颇大。王刚说,为了将这批毒品处理掉,光研究成本就高达数十万元。但这种方式,已经是目前各方能够接受的最好办法。

  毒品?药品?

  有争议的还不只销毁方式。一般公众的看法是毒品祸国殃民,应该彻底销毁。但在相关领域的专家看来,毒品的本质属性是药物,其原材料甚至成品本身都是资源,销毁是浪费资源。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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