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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智财权协议 台湾兰花、水果登陆有保障

2010/6/30 9:37:48 来源:网易

    台海网6月30日讯 两岸昨天签署“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最重要的是互相承认商标及专利优先权及品种权,让台湾的兰花、水果等农作,在大陆得到智财权保护。

    据台湾联合报报导,“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王美花指出,协议中对高科技厂商最有帮助的是相互承认专利优先权,即台商在台湾申请专利后,一年之前向陆方申请专利,陆方承认专利的生效日期会回溯自台湾申请日,为高科技业者争取不少时间。不过,目前外商在台申请是否适用该协议,因为案例很少,两岸尚无讨论。

    品种权部分,两岸同意只要是双方公告的植物种类,都可受理对方品种权申请,双方还可依据大陆植物属性,扩大公告保护的项目,我方强项兰花已于五月在大陆成为公告品种,未来具台湾特色的芭乐、凤梨等可望列入其中。

    此外,双方也同意在智财权建立审查、认证合作机制,在打击盗版、防止恶意抢注方面也建立协处机制。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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