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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整治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开始

2010/7/15 13:07:52 来源:湛江新闻网

    简陋,脏,乱,差……也许是人们对一些建筑工地食堂的传统印象。如今,这种印象在悄然改变。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和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市有关部门联手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一轮建筑工地“健康工程”正式启动。

  通知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申请开办食堂的建筑工地,应当要求其提供符合规定的用房、科学合理的流程布局,配备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督促建筑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厨房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工地食堂。

  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筑工地食堂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建筑工地食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6月至12 月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督导组将从10月中下旬开始对部分地市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简陈明 黄育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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