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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违规自制饮料
最高可处十倍罚款
据了解,针对餐馆违规自制饮料十分泛滥的情况,卫生部于今年5月1日连续发布并实施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两部新规规定,利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或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违规自制饮料、鲜榨果汁以次充好等行为,将依照2009年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严厉处罚。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主管部门将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此外,没收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货值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新规还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法人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