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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餐饮场所实施食品安全新规

2010/7/26 8:43:36 来源:中国江苏网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逐步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规范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提高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自身管理水平。

  据悉,该项制度涉及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及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设兼职的管理人员。市卫生监督所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也有相应的要求,不仅要有2年以上从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而且参加监督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市卫生监督所将首先在市直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全面实施该项制度,随后市卫生监督所将在全市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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