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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河北省CPI同比上涨2.7%

2010/7/30 10:04:28 来源:河北经济网

    本报7月29日讯(记者张祝钦)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7%。从环比看,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下降1.2%。

  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3.4%。八大类商品中四涨四落:食品上涨7.0%,烟酒及用品上涨1.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9%,居住上涨3.6%;衣着下降2.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下降0.7%,交通和通信下降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下降0.1%。

  分析CPI上涨的原因,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景祥说:上半年,我省CPI同比上涨2.7%。同比观察各月走势,CPI不是直线上升,也不是直线下降,是一个波浪式的发展,1-6月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5%、2.8%、2.6%、2.9%、2.8%和2.5%,这主要有调控因素、市场因素影响,呈上升、回落、再上升、再回落的波动起伏态势,但波动幅度较小,涨幅在2.5%-2.9%之间。从环比看:全省CPI小幅波动,先升后降。1、2月份受季节性消费及春节的影响,环比均保持0.9%涨幅,随后的4个月,受食品价格特别是鲜菜价格持续大幅回落影响,CPI持续小幅下降,环比降幅分别为0.9%、0.1%、0.6%和1.2%。

  杨景祥认为,影响价格变动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食品价格成拉动CPI上扬的主要因素。上半年,食品类价格上涨7.0%,拉动CPI上涨2.2个百分点,影响度达到81.5%。在食品类中,鲜菜、鲜果价格增长最多,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6.8%,鲜果价格同比上涨14.4%。粮食价格自2009年1月份上涨以来,已连续18个月保持小幅上涨。今年上半年,粮食价格同比上涨12.0%。二是翘尾因素影响大。据测算,上半年CPI上涨的2.7个百分点中,来自上年的翘尾因素为2.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为0.7个百分点,受去年价格上涨后翘尾因素影响比较大。

  杨景祥分析,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以及国内粮食、成品油等基础性商品价格的上涨,加之部分资源商品价格的改革,通胀预期在增强。应警惕通胀,加强调控,避免大的波动。

  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上半年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上涨8.8%,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0.3%。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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