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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也有“身份证”

2010/8/1 10:52:59 来源:网友

    药品有了“身份证”,真伪一查便知道。7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全省所有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免费培训。自此,我省药监部门正式启动对全省生产基本药物的企业全面实施电子监管。

    明年4月1日起,我省77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基本药物的最小销售包装将喷上(贴上)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届时,药品有了“身份证”,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查询到基本药物真伪及相关重要信息,便于维权。

    据了解,2005年以来,我省已相继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四大类高风险药品(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实施了电子监管。今后还会将这种监管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消费者通过查询获得的药品重要信息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单;药品形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后,能建立快捷的信息预警系统。遇到药品不良反应或质量问题时,药品监管部门可通过信息预警系统,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药品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并将出现问题的产品迅速追溯和召回;对各企业的资质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如出现超范围生产和经营情况会进行预警提示;对全国药品销售数量异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警,如可以提示是否有药物滥用,或因某种药物短时间大量售出提示可能出现某种疾病流行的预警;此外,还可对药品发货与收货数量和品种是否一致等情况核实预警,可及时发现药品是否流失。快捷的信息预警系统将及时、真实、全面地反映全省乃至全国药品生产、经营状况,及时预警、追溯,为消费者构建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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