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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2010/8/5 9:21:58 来源:今日早报

  现榨饮料

  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后至食用间隔不超2小时

  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什么是现榨饮料?征求意见稿明确,现榨饮料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杂粮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饮品。根据原辅料及加工工艺不同,现榨饮料分为现榨果蔬汁和现榨杂粮饮品。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声称为现榨饮料。

  除了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征求意见稿规定,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与此同时,现榨饮料果蔬必须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无破损等。杂粮及其制品必须无霉变、无虫蛀、无腐败变质、无杂质等。

  征求意见稿要求,现榨饮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征求意见稿还对现榨饮料从业人员作出相关规定。

  另外,卫生部等部门4日联合印发《2010年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名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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