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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企业可获15万元奖励

2010/8/17 15:11:50 来源:珠江时报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获悉,佛山今后继续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表示,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100万元用于示范区创建。

    实施标准化
    雪梨瓜亩产翻一番

    市质监局局长牛德才介绍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同时也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
    牛德才说,高明区供应高效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的面积从原先的2000多亩推广到现在的全年种植面积85100亩,辐射带动周边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2万多亩。“实施蔬菜标准化后,亩产量平均提高320公斤,人均增收480多元。”
  “乐平雪梨瓜以前的亩产量不过1000斤,实施标准化后,改用嫁接苗的方式种植,使瓜苗抗病能力增强,现在的亩产量每年可达2500斤。”负责乐平雪梨瓜种植的卢先生也告诉记者,乐平雪梨瓜目前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1万亩左右,其销售价格比其他同类产品高0.5元/斤,按照现在的亩产量计算,每年可增收1200多万元。
   
    财政扶持
    每年投入100万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在会上要求,今后要继续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建设。“近期要突出抓好地方名特优产品和主导产品的农业标准化工作,着重抓好顺德水产、陈村花卉、南海香水百合花、三水大塘蔬菜和高明优质水稻等地方特色产品的标准制订工作。”
    在经费投入上,冼瑞伦要求,财政部门要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给予适当的扶持。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区按照1:1的比例配套。此外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认证,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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