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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项整治餐饮具消毒市场 查处不合格单位

2010/9/17 10:35:19 来源:网易

    东北网9月16日讯(衣晓峰 刘彦龙 见习记者王蕊 吴萌) 饭店的碗筷、茶杯、羹勺等直接入口的餐饮具卫生状况,一直备受市民的关注和热议。近日,我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从即日起清查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底数,严肃查处一批生产不合格餐饮具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取缔一批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向社会公布一批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群众餐饮消费卫生和安全。

    近年来,我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发展迅速,向餐饮单位提供塑封的消毒餐饮具有力地促进了餐饮单位用餐安全的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日前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在定期的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许多不足和隐患,如:一些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卫生条件较差;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包装用热缩膜不是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膜上无消毒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有的单位甚至只对餐具简单清洗,不进行消毒就包装出厂,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针对当前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现状,省卫生厅、省工商局和省药监局三部门就此联合发文,要求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并对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查处取缔。

    这其中,对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其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索证验证、包装标识等内容,并按要求逐一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做出卫生监督检查结论,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餐饮服务单位要对购入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其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给予监督检查,要求不得使用无照生产、无消毒合格证明或消毒不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并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对发现的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取缔。

    三部门要求,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要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责任体系。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东北网 )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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