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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问题奶粉月底前须上缴

2010/9/26 11:49:49 来源:新华网

    昨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公告,要求2008年的问题奶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奶粉,9月30日前一律上缴。
    三聚氰胺超标案件频现

    据悉,此次收缴行动是全国统一部署。2009年以来,全国查处了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案件都涉及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前不久,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要求彻底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

    东莞目前乳制品企业较少,但食品添加剂生产和经营厂家较多。东莞收缴情况如何,记者将继续跟进。

    本月底前须上交问题奶粉

    公告称,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和使用2008年的问题奶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奶粉,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主动上缴,逾期拒不上缴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明确了问题奶粉的上缴途径,生产环节的上缴至当地质监部门,流通环节的上缴至当地工商部门,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上缴至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含乳饲料生产企业的上缴至当地农业部门。

    举报电话如下:市公安局:22383146 ,市农业局:12316,市卫生局:22625902,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1236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232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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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要求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制订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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