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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重金属超标仅具参考意义吗

2010/10/11 6:15:5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组织公布的科研报告显示,13个中国国产卷烟品牌检测出含有重金属,其含量与加拿大产香烟相比,最高超出三倍以上。对此,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司王献生副司长表示:尽管我国还没有对整支烟出台重金属市场准入标准,但这个标准不仅是中国没有、国际上也没有,加拿大研究者以本国烟为参照物,还列入了一些已经停止生产的香烟,从立场和角度上来看,并不能说完全客观公正。这个报告只能看作是研究性质的,有一定的参考意义。(10月10日《扬子晚报》)

  虽然“吸烟有害健康”是常识,但这并不意味着香烟就不需要像食品那样的质量安全监管。香烟同样需要质量安全监管。可目前对于香烟的质量监管,似乎更多只是局限在对假冒伪劣香烟的鉴别上,而无公开的安全检测标准。

  这份报告其实指出了一个香烟质量安全监管的空白。然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官员对此却似乎非常冷淡,一方面质疑其立场的

  客观公正,一方面又仅将其视为研究性质,最多不过“有一定参考意义”。如此漠然的态度,让公众纳闷:难道香烟重金属超标根本不是一个质量安全事件吗?又或者烟草根本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吗?因为吸烟有害,烟民明知“有毒”而抽之,所以再多些额外的“毒”也没关系?

  国外研究者将中国烟与本国烟比较,并得出有利于己的结论,公正性当然可以质疑;只不过,质疑的方法不应是简单的动机推理,而应该是立即组织相关的烟草质量鉴定,用事实数据去说服国外研究机构,去回应国内公众尤其是烟民对于烟草质量的重大关切。

  照目前的官员表态看,似乎非但不会把香烟重金属超标当作一个“质量门”去重视,甚至连组织相关质量检测都认为没有必要。作为烟草监管部门,既然享有烟草专卖的权和利,当然也应该尽到确保烟草质量之责;因此,对于部分烟草重金属超标的报道,烟草专卖局理应是敏感的,立即着手证实情况并且解决问题方属正常表现。相

  比之下,“有一定参考意义”的漠然表态,难免让人感到有些不满:不仅是不负监管责任,更是漠视烟民健康。

  不作为之外,还用“国际上没有”整支烟重金属市场准入标准,来证明“中国没有”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更是怪谬的逻辑。国际上究竟有没有这样的标准,普通公众并不清楚;就算真的没有,这个“与国际接轨”也荒唐得可以——在科学上,人体每天摄取重金属的正常范围早就存在,那么对应烟民的每日吸烟量,一个基本的重金属准入标准不就有了吗?超标就超标了,还要以“没有标准”来替烟厂开脱,这样的烟草质量监管状态难免让人遗憾。

  当然,烟草重金属超标,不仅烟草专卖局难辞其咎,质检部门同样有权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烟草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即便是“有毒”的香烟,同样也是有质量安全概念的,问题既然已被他人发现并报道,监管部门如果置之不理似乎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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