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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或涉商标门虚假宣传诉讼(2)

2010/10/14 8:52:36 来源:和讯网

    虚假宣传?

  刘德文昨天表示,自己正筹备发起一场针对贵州茅台的公益诉讼,“茅台酒在广告宣传上自封为国酒,从而价格连续飙升,这种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多掏不少钱。” 他要求茅台酒撤销虚假宣传,向消费者道歉。

  今年7月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标准中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刘德文认为,“’贵州茅台’这个注册商标是没有问题,并且申请几个商标都没有问题。但是在酒上不能使用’国酒’两字。记得茅台酒有三四次申请过这个号,但是都被驳回了。在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这就上升到法律问题了。”

  他认为,贵州茅台以“国酒茅台”作为商标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就已经违反了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

  针对此事,贵州茅台董事季克良昨对早报记者表示,“用国酒茅台做宣传的用意不是我们能具体说的,茅台酒被广大消费者认为是国酒。我们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是申请的权利,批不批是工商局的事情。”

  分析师继续看好

  目前,茅台酒的价格已经突破了千元关口。

  刘德文认为,茅台酒市场比较混乱,酒的价格根本不知道多少钱一瓶。“国酒”两字无形地提升了茅台的价值。茅台不论真假都是用的“国酒”两字的,按照国家规定不能使用,一旦违规使用带来很多后果和影响。由此造成的不正当竞争,也对其他白酒商造成了伤害。

  不过,关于商标门一案对贵州茅台将会带来什么影响,分析师多表示比较乐观。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分析师黄魏认为,如果不能使用“国酒”做宣传,对茅台应该没什么影响,贵州茅台投资价值长期来看不错。

  国信证券分析师黄茂认为,“法律没有禁止,只要老百姓承认就可以了。

  黄茂表示,不让叫’国酒’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大家已经接受了这个东西。这个不是影响它的核心(价值)。口碑上已经接受,有很多变通方法。短期之内对生产和销售没什么影响。长线投资是很好的标的,每年利润百分之二三十的增长是肯定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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