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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要求市场卖菜标注产地信息

2010/11/10 14:11:11 来源:南方日报

  从1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广东省食用农产品(24.11,0.58,2.46%)标识管理规定》,所有超市及样板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需贴上“出生证”后方能销售,若销售商未贴标识,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这一政策执行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走访金美肉菜市场和天虹商场发现,虽然商家们都贴上了标识卡,但部分蔬菜档主称,标识牌不防水,且插起来比较麻烦,另外,价格每天变动,如果每天换牌则不现实。天虹商场的工作人员也反映,水果尤其是进口水果的采摘时间往往难以确定。

  常平镇农业办有关负责人称,标识卡可自行制作,只要填写清楚内容即可。本周开始,市农业部门将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检查,对每个镇的农贸市场、超市查看农产品的标识粘贴情况。

  ◎政府规定

  食用农产品须贴标识卡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未经加工或者仅经过挑选、干燥、粉碎、分割、保鲜、包装等方法初级加工的可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畜禽、肉品、奶、蛋、蜂蜜、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产品。《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表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批市场、超市及建制镇以上农贸市场,其生产或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都必须实行100%附加标识;未附加标识的,不得销售。

  此外,标识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市民一旦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可追根溯源。若销售商未按规定粘贴标识,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据镇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常平镇目前要求所有超市及五大样板市场(常平第一肉菜市场及金美、还珠沥、陈屋贝、白石岗四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均要挂标识卡。

  ◎蔬菜摊档

  插标识卡不方便

  近日,记者走访了金美肉菜市场及天虹商场。在金美肉菜市场,记者看到,大米、干货、蔬菜、水果、肉类已基本插上了标识卡,标识卡上写着经营档位、商品名称、供应商、产地等信息,比较齐全。一位米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一直以来他都是挂卡销售,卡的款式已经换过好几次,最近这次是10月份换的。在蔬菜、水果摆卖区,一名姓熊的摊主拿出一叠用塑料袋包裹起来的标识卡告诉记者,他3日试着把标识卡插在菜筐里时,不小心把卡弄湿了。“叶菜上都是水,这些卡又是纸做的,不防水,很容易就湿了。还有,每天的菜价都不同,如果一天换一次卡,太麻烦了。”另一名姓覃的摊主则说,她每天凌晨四五点开始卖菜,整个摊档有二三十种甚至四十多种菜,忙得没有时间来插卡。

  在天虹商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区记者看到,这里的水果、蔬菜、肉类、干货全部贴上了标识卡,有的贴在价格表的旁边,有的贴在就近的墙壁上。这些标识卡是商场自行制作的,比镇里统一发放的标识卡要小,而且无价格一栏,因为商场每种商品都有价格表,这样一来,倒省去了每天换标识卡的麻烦。该商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要求,蔬菜、肉类的生产日期要写收获或宰杀的日期,这比较容易,因为几乎都是当天的产品,但水果的生产日期要写采摘的日期而不是进货的日期,部分水果尤其是进口水果的采摘日期商场很难获知。

  采访中,有的顾客对标识卡相当关注,认为蔬菜水果如果有问题,就可以通过标识卡查找源头,这样“吃得放心”,也有顾客对新规表示不知情,甚至称自己不关心商品是否有标识。

  ◎主管部门

  标识卡可自行制作填写清楚内容即可

  就金美肉菜市场和天虹商场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镇农办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农产品的标识管理工作刚刚开始实施,普及还需要一个过程,部分摊主还未能适应。对于金美肉菜市场摊档提出的不防水、价格变动要换卡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市场管理处或商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作标识卡,不一定非要用统一下发的标识卡,另外,标识卡可贴、可挂、可竖立,形式上没有严格要求,而且填写的内容为六项,价格并不包括在内。至于天虹商场提的进口水果的采摘时间无法确定的问题,可以暂时不填该项内容。

  据介绍,本周开始,市农业部门将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检查,对每个镇的农贸市场、超市查看农产品的标识粘贴情况。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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