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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哄抬物价最高可罚100万元

2010/11/12 14:32:33 来源:新华网

    拎着菜篮走走,说菜比肉贵,这不是戏言。昨日上午,福建省物价局“提醒”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哄抬物价、囤货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者,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针对近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情况,福建省物价局联合福州市物价局召集海峡蔬菜批发市场、永辉集团、新华都购物超市、福州麦德龙、沃尔玛超市、福州家乐福、好又多超市等福州地区主要蔬菜批零经营单位,召开“农产品购销行为与价格政策提醒会”。

    “要确保市场供应量多、质优、价稳。”省物价局向这些超市、批发市场通报了目前蔬菜价格高位运行的严峻形势,以及省市领导的指示要求。

    福建省物价局告诫各单位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借机散布负面涨价消息哄抬价格,不得对个别利于储存的农产品囤积惜售牟取暴利助推价格上涨;不得借机提高等级变相涨价欺诈消费者。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对哄抬物价、囤货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者,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据悉,未来的一段时期,福建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蔬菜价格的监管力度: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对福州市场菜价实行每日监测和一日一报制度,同时密切关注周边省份相关食品价格变化情况,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决策参考。(记者 张小燕 通讯员 张增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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