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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矿井须装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逾期未完成要关闭

2010/11/14 9:44:00 来源:南海网

  南宁讯 (记者唐斯佳)井下矿工的分布及变化情况,将可以通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监控。记者11月13日从广西安监部门获悉,广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将安装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地下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据了解,“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安监部门要求,广西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监测监控系统要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大中型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2年6月底前,其他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3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当班井下作业人数少于30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功能,保证能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在紧急避险系统方面,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要求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避灾硐室应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一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为采掘作业的地点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为井下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供水施救系统。

  此外,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0年底前,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地下矿山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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