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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0种非药品在海南冒充药品卖 不乏知名品牌

2010/11/19 13:03:27 来源:南海网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近日联合各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全省药品批发、零售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共发现294种产品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涉及到海口市的约为240种左右,其中不乏大家耳熟能详的品牌产品。

  记者暗访

  18日,记者暗访了海口市部分药品销售连锁企业,针对此次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是否还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一违法行为一探究竟。

  记者首先来到了源安隆药品超市海甸三西路分店,该店之前在售的新蛇脂软膏被认定为是违规产品。记者提出要购买新蛇脂软膏时,工作人员立即表示该药品已经下架暂停销售。记者表示要购买另一种上“黑名单”的痔爽乳膏时,同样被告之该商品也已暂停销售并移交卫生部门检验处理。随后,记者来到了广安堂药品超市中山北路分店,销售人员拒绝了记者希望购买修正消痛贴的要求,明确表示该类商品因为涉嫌非药品“标注适应症”而被主管部门暂停销售,同时该公司被要求暂停销售的还有新克霉唑栓、独一味消痛贴膏等商品。

  严厉处罚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海口市多家较大药品连锁企业,之前均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违规商品中不乏三七活络油、万通筋骨贴、强力皮康王等海口市民比较熟悉的产品,违规行为包括“宣传功能主治”“标注适应症”等。药监主管部门已对查获的违规产品做出“移交卫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立即下架”和“按假药论处”等处罚。

  名词解释

  记者了解到,“非药品冒充药品”是指未取得“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各类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暗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药用疗效或采用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名称等行为。其特点是刻意强调宣传“食字号”“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甚至未标示任何产品批准文号等非药品,使消费者误以为是真正的“国药准字”类药品。

  温馨提醒

  海口市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分辨药品和非药品,最直观、准确的方法就是在购买药品时请认准“国药准字”字样以及批号,小心提防各种免费“讲座”“查体”和夸大宣传,身体不适应到正规医院接受专家检查,不应轻信一些“高科技”和“高效药”;买药一定要到正规药店购买,凡标注“健”字号、“消”字号、“食”字号、“妆”字号的产品都不属于药品,不具备药品的功能,正规的药品包装上一定印有“国药准字”字样,如果消费者还存在疑虑,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输入药品批号进行真伪查询。(记者杨杰 实习生何梦醒)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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