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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药监部门部分职责“互换”

2010/11/23 9:00:05 来源: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 节永志)从下月1日起,由卫生部门向新开业的餐饮行业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将改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在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方面遇到卫生质量问题,市民也应向药监部门举报。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职能交接会上获悉的。市领导张显友出席会议。

  据了解,去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至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部门之前分别承担的工作任务将按要求“互换”———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管职责;市卫生局则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设立了餐饮监管处、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处等相关部门,以监管全市餐饮、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质量卫生问题。下月1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按新的工作职能,正式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工作。

  市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可到位于道里区新阳路295号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咨询;如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可拨打市药监局举报电话:58826300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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