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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东垣问题奶粉调查:是企业黑心还是监管脱节(2)

2010/11/24 9:12: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调查几经波折检验人员原来“非专业”

  在基层,设备、人员、工作经验存在很多不足。这次海东地区负责东垣乳品厂奶粉检验的工作人员“一个身兼财务工作,另一个管计量工作,都不是专业的技术检验人员。”

  一名被告方的辩护律师指出,刘战峰等人多次主动送检奶粉的行为说明他们没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被告也有无辜的一面。”

  民和县法院表示,案件的审理中法院认为企业和青海省质监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根据民和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法院只能公诉提出的被告作出判决。“检察院没有指控质监部门,我们也无法追究其责任。”他说。

  记者就此情况于9月10日赴青海省海东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民和县检察院以及民和县公安局采访时,遭遇重重阻力。在出具多份“合格”报告的海东质检所,纪检组长杨国辉表示“没什么说的”,高喊着让记者“离开”。民和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多名领导均称“对案件不了解,由别人负责”,最终挂断记者电话。

  青海省质监局副局长李俊接受采访时表示,海东地区和青海省质监部门做出的检测结果是非常准确的,至于为什么奶粉样品在甘肃和南京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很可能送到甘肃和送到青海的样品并非同一产品,因此不能排除刘占峰等被告为了脱罪而“说谎”。另一方面“在青海检验没有,外地拿去检验有的,这也不好说。也可能是存在检验的水平问题。”

  同时李俊也表示,解放后的40多年来,一直是卫生部门在主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监部门接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只有2到3年的时间。在基层,设备、人员、工作经验存在很多不足。他告诉记者,这次海东地区负责东垣乳品厂奶粉检验的工作人员,“一个身兼财务工作,另一个管计量工作,都不是专业的技术检验人员。”他还说,由于设备、技术等原因,检验结果不一样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李俊说:“海东质检所只是在行政隶属上归青海省质监局,实则是独立法人。因此,只能保证青海省级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对海东质检所存在的问题由青海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食品安全监管应从被动走向主动

  “根据过去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的例子,回避不是良策,有可能引起人们更多的猜疑,使问题复杂化,损害政府部门公信力,不利于我国社会转型期和谐社会建设。”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尹小俊说。

  就在青海发现问题奶粉前几天,吉林省也查出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奶粉,是继2009年底上海熊猫奶粉、陕西金桥乳粉等多起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发生的又一恶劣食品安全事件。

  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来,国家除了对事件本身从严处置,还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并展开多次集中清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时隔不到两年,三聚氰胺、性早熟等乳品争议事件时有发生,反复触及公众的敏感点,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

  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尹小俊表示,东垣问题奶粉事件中,企业为追逐更大的利益而违规生产和销售是主因,同时也反映了技术监管层面上责任主体模糊的问题。如果技术监管和责任承担不能有效捆绑,就会导致监管脱节。

  尹小俊说,“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过程,要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完整的监管链条。应该通过建立严密的防范制度,把解决问题的工作阶段前移,降低社会风险。同时,给可能违背制度的官员和商人以足够的警戒和震慑,让食品安全监管从被动走向主动。

  对于处理此类事件,尹小俊说,在很多类似案件中,监管机构的应承担的责任并不明确,此次青海省纪检监察介入调查应该说是一种积极作为的态度。“根据过去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的例子,回避不是良策,有可能引起人们更多的猜疑,使问题复杂化,损害政府部门公信力,不利于我国社会转型期和谐社会建设。”他说,在事发第一时间和调查过程中做出公开、正面的回应才是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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