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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向饼店投毒导致3人死亡 主犯被执行死刑

2010/11/26 8:53:43 来源:海南在线

  两名批发食品的男子认为饼店老板的经营影响了他们的生意,竟潜入饼店厨房投毒,导致12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去年5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育臣、吴淑顺投放危险物质一案进行宣判,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黄育臣死刑,判处吴淑顺无期徒刑。经省高院终审,认定罪犯黄育臣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海口中院昨日对黄育臣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为确认毒鼠强药性 用猫鸡做实验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8月起,黄育臣(男,1975年10月出生,澄迈人)、吴淑顺(已判刑)曾从被害人林某经营的饼店批发饼类食品进行销售,后因生意纠纷双方发生矛盾,黄育臣、吴淑顺便商议买老鼠药“教训”林某。

  2008年4月,黄育臣、吴淑顺在琼山区府城镇附近的农资店购买了三包老鼠药,因老鼠药不便投放而丢弃。随后,黄育臣、吴淑顺又在府城镇城东大道附近,向一流动摊贩购买50元的毒鼠强,先后用猫、鸡等做实验,确认该药的毒性。同年6月20日,黄育臣将一瓶兑过水的毒鼠强带到府城镇下坎东路的饼店,趁人不备,投入店内一个白酒瓶内,然后将此事告知吴淑顺。因吴淑顺认为投入酒中不妥,黄育臣、吴淑顺便在次日到该店,借机将酒倒掉。

  下毒后打电话告诉同伙等着“看戏”

  同年6月28日下午5时许,黄育臣在饼店厨房发现电饭锅里有剩米饭,即回家取来毒鼠强倒入剩米饭中。投毒后,黄育臣打电话给吴淑顺称:“等一下可能会有事发生,要有好戏看了。”

  当晚8时30分许,林某及家人、员工等12人吃下米饭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抽搐等症状,被陆续送往医院抢救。其中,被害人陈某(29岁)、陈育某(26岁)、刘某(21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均系服食含有毒鼠强成分的食物而中毒死亡。

  黄育臣伙同吴淑顺投放毒鼠强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黄育臣系主犯,导致12人中毒,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经海口中院一审及省高院终审,认定黄育臣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 王焕娟 特约记者 黄叶华 通讯员 胡坤坤 崔丽岩 报道)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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