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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起不得采购电子监管网以外企业药物

2010/12/10 14:50:19 来源:网易

    指导意见中明确,2011年4月1日起,各省(区、市)不得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

    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和供应的信息系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完善全国统一的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电子监管码)和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指导意见还要求,规范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和包装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逐步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

    卫生部要逐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在国家未出台规范的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之前,各省(区、市)每种基本药物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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