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湖北省鄂州市水产局宣布,市政府对水产局职责进行重新核定,批准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增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新设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对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水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渔业投入品的使用、水产品准入和准出以及加工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实行质量检测和监督,负责全市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宣传、信息收集和组织相关执法活动。
鄂州市水产局总工程师徐兴川称,专门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这在全省是第一家,省水产局已向全省各市州予以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