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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CPI权重“贵在坚持”

2011/2/17 11:09: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毕晓哲

  专家透露,新的CPI统计方案仍然划分为8大类,但纳入统计的产品项目做了调整。食品消费在支出中的比例在下降,而居住、教育等项目权重将提高。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表示,新CPI权重方案更客观,不存在拉低CPI的情况。

  客观而言,有关方面调整各类产品项目在CPI中所占权重,尤其是适当降低食品类消费所占比例,并加大居住、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权重,符合长远发展和人们消费导向。我们以去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观照,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权重为32.79%,居住类权重为14.69%,自有住房购买不计入指数。正因在指标构成中居住类比例过低,即使在当时房价高企到人们普通不能忍受的那个时候,当时的CPI似乎相对“平静”。

  按照设计,此次调整权重之后,增加了居住类、服务类等产品权重,会与公众的感受和实际更相贴近,更准确、精确些,这种判断应是正确的。但为什么一部分人群对此抱有不同看法和感受,也是可以理解的。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受CPI权重调整影响,1月份统计数据被拉低0.3个百分点”,一月CPI增幅为4.9%,和先前多数机构及专家所预测的5.3%左右相差甚远,所以,这个变化引起人们的不同看法也是正常的。

  如何看待之前的“高预期”和调整权重之后的“数据降低”?一者,调整之后无论得出什么样的数据,都不会直接与公众感受一致。就譬如人们习惯性认知“不冷不热”的温度是16℃左右,但新标准公布之后“不冷不热”的感受没变,但实际上变成了12℃而已。二者,从统计数据的性质上说,无论什么样的统计方式和口径,并不会掩盖既存的事实,再形象些打个比方说,“20市斤和10公斤”并没有谁更重、谁更轻的关系。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个统计方式、口径或标准确定以后,就不应随意改动。至于在很长一个发展阶段,让公众认可之后的一个“CPI权重比”统计,应坚持实施若干年或更长时间。公众最担忧的是什么?是仅对官员政绩有好处的“胡乱调整”,或在食品价格上涨时降低其权重,当房价、医疗价格上涨时再随意“调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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