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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出台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

2011/2/25 9:35:58 来源:新华网

   近日,为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省质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包括总体思路、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区域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等4部分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质监系统在关中地区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一高地四基地”战略目标,重点支持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陕北地区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能源化工基地目标,重点支持能源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产业链;在陕南地区围绕保护青山绿水,重点支持打造生物加工、生态旅游、新型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及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两大优势产业,按照“项目耦合,循环发展”的要求,支持生态型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发展,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实施意见》提出了质监部门支持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15条措施。例如,在标准化方面,将加快制订循环经济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引导产业优化升级。在特种设备节能方面,将组织开展锅炉新产品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的能效评价和定型热工测试以及在用锅炉的能效评价和热工测试,推动锅炉节能技术改造,提高锅炉能效水平。在计量节能方面,狠抓《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和推行工作,组织开展计量节能技术服务,加强节能技术研究,开展能源合同管理,紧跟我省新能源、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求,及时研究计量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发挥计量助推产业技术保障作用。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将突出车用汽油、柴油、液化气及城市、水泥、发电用煤以及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的定检工作力度。在认证监管方面,将强化对节能节水产品和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宣传和支持力度,为节水、节能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开辟“绿色通道”。在行政许可方面,将适当提高企业市场准入标准,限制、压缩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支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同时还将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主导产业和节能节水产品、环境保护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展名牌产品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着力抓好陕南洋县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引导地方政府开展无公害产品认证、绿色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等。

    为确保以上措施落实,省质监局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引导正确消费,倡导绿色消费,全面推行能源审计和对标活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循环经济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营造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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