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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盐风”退了 “退盐潮”来了

2011/3/21 8:38:13 来源:新浪网

物价:高于市价购买可退差价 工商:合格商品商家可不退货


  本报讯(记者 王英)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干预下,食盐抢购风波已渐平息,超市食盐充足,已少人问津,但一些囤盐的市民已经感到后悔,要求退货遭到拒绝,打电话至本报或投诉到相关部门。

  昨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超市,发现食盐供应饱和,普通碘盐卖1.30元/斤,市民可以随时购买到食盐。但最近两天却有不少市民前来要求退盐,一家超市员工告诉记者。对此,超市表示:“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一律不予退货。”与此同时,12358价格投诉热线也接到了不少“退盐”电话。

  对于市民要求“退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若是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的食盐,可凭发票要求商家退还差价;但若是以正常价格买到的,要求退货,物价部门则无法监管,建议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马红,“商场、超市、市场售出的合格商品、食品,国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商家必须给消费者退货。除非是经工商等执法部门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消费者可凭购物凭证无条件退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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