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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们要涨价“政府之手”不能软

2011/3/24 8:43:58 来源:新浪网

  换句话说,如果不能对物价上涨有所控制,那我们各级政府许诺的“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工薪阶层收入”目标就面临现实的威胁。眼下,在一些日常消费品纷纷要涨价,资源性商品价格和公共服务价格也面临调整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已是毋庸置疑的要务了。

  最近,物价涨势“忧”人:刚刚经历了南京市出租车起步价加一元钱的调价,又听说康师傅、化妆品要涨价的消息。昨日,快报记者《康师傅方便面下月将涨价 物价部门称此举涉嫌违法》的报道被不少网站转载,引起网友的热议:“工资又要缩水了”“茅台(600519,股吧)和五粮液(000858,股吧)长(涨)那么多,怎么没人管?”好在百姓消费高档酒的不多,所以名酒的涨价,不如方便面和牙膏、洗发液等日化用品的涨价那么让人敏感。

  其实,物价上涨,不应该放大它的不合理性。因为从市场经济的大趋势看,市场机制要发挥调节作用,必须通过价格机制才能顺利实现。当前的物价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是价格机制中的调节机理在发挥作用,一方面是商品价格应对原料、物流成本上升而导致的结构性上涨,另一方面,价格适度的上涨体现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过程,可以相对保持收入分配的动态平衡。前者是市场因素的客观反映,有它的合理性;后者则属于社会调节的手段,有利于分配公平。

  但是,我们不能以抽象的市场规律来掩盖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对物价上涨的反感,也就是说,当他们还未能实现收入水平较高增长的情况下,物价的过快上涨,必然带给他们难以理解的利益损害。这时候,单纯强调物价的“市场之手”是不行的,我们的“政府之手”必须及时应对,给百姓们带来宽慰,实现“利益补偿”。

  这是物价波动的承受力现状所决定的。有资料显示,物价上涨对中国居民生活的影响因收入层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拿同期变化来看:2010年上半年,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群体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2002元、4165元和8346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均呈下降趋势,而高收入群体则表现为上升势头。这表明,物价上涨给中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影响比较大。而且,中低收入群体用于购买肉、蛋、奶、鲜菜(鲜果)等主要副食品的数量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支出却有所增多,表明中低收入群体增加的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被物价上涨“吃”掉了。而高收入群体则在数量和支出上均有所上升,表明高收入群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消费能力远大于中低收入群体。“康师傅”、日化品的涨价,对应的消费者恰恰就是中低收入人群。

  换句话说,如果不能对物价上涨有所控制,那我们各级政府许诺的“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工薪阶层收入”目标就面临现实的威胁。因此,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写着“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眼下,在一些日常消费品纷纷要涨价,资源性商品价格和公共服务价格也面临调整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已是毋庸置疑的要务了。

  在昨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受省政府委托,作关于当前物价形势及监控措施的报告。报告既坦承压力,更介绍了举措,传递了信心:非调不可的价格项目将审慎出台;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与串通涨价;对低收入群体更及时地发放物价补贴。其中一句“16个省级部门齐控物价”可谓是政府出手调控物价的一记重拳。

  物价本应顺应市场规律,有条理地变化,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当前一些领域,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这样一些违反价格法的行为并不鲜见。“龙头大哥”康师傅的“领涨”、日化几大巨头的“团涨”,按江苏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的话说,就有违规结盟操纵价格之嫌。在查证的基础上,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警告甚至依法进行打击是必要的。实际上,在市场成熟的发达国家,政府出手监督市场价格、调控物价水平也是不足为奇的。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地方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应对市场物价突变能力较弱,致使一些投机取巧、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在市场中总是能够占到便宜,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普通消费者的利益不断遭受侵害。因此,在民生至上的今天,这只软弱的“政府之手”必须硬起来。但同时,“政府之手”也不能乱伸乱舞,而是要“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发改委把这种作用归纳为:第一要大力发展生产;第二要加强市场调控;第三要降低流通成本;第四要打击不法行为;第五要完善对困难群众的补贴制度。

  看江苏省的“省3条”,几与上述“五作用”一脉相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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