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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多部门联合出台今年订单早稻收购政策

2011/4/1 16:12:52 来源:网友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政府批准,市贸粮局、财政局、农业局、物价局、农发行联合出台了市区2011年订单早稻收购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收购订单粮食计划2.5万吨,收购的粮食全部作为地方储备轮换粮。二是“订单早籼谷”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标准每50公斤102元签订订单合同。三是对按订单合同交售省市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早稻种植5亩及以上并投售订单早籼谷1500公斤及以上的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25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75元;一般农户每交售50公斤奖励15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05元。四是对有一定种植规模(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信誉好、售粮在15吨以上的早稻种植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内的种粮大户,由自己提出申请,经粮食、财政部门认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按最低收购价预付30%的预购定金,发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五是收购的粮食质量必须达到国标中等以上。六是对农民“订单”外的粮食,鼓励各类粮食企业参与收购;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各代理收购企业也应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自营自销。七是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对去年“守合同重信用” 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可优先签订粮食订单。

  为了严肃订单合同,提高订单履约率,今年的早稻订单签约数量原则上按去年的实际订单投售量。对去年受灾害影响或改投售种子而造成订单早稻少投售或未投售的、今年新增早稻种植面积的农户和合作社,今年需继续签约的,需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提供事实证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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