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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月启动 销售抗菌药须凭处方

2011/4/2 6:19: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4月1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并严抓基本药物质量专项检查、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等六项重点内容,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质监等多部门将联合行动。遇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市民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9600111。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四月份将在全市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首先,严格开展基本药物质量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其次,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销售假药、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违法行为。第三,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重点整治以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杀用品和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行为,严格整治在非药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此外,专项整治还涉及对滥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集中整治,销售抗菌药物需严格凭处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以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进出口环节的专项检查也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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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处非法行医点被取缔

  半岛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韦丽丽陈美洁 )1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上个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处理医疗机构投诉举报7起,检查医疗机构12家,在检查的过程中6处非法行医点被取缔。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局还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居民在就诊过程中如果发现非法行医点可拨打电话85788111进行投诉。

  4家医疗美容机构被取缔

  半岛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韦丽丽 陈美洁 ) 1日,记者了解到,市卫生监督局于2月14日至3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综合医疗机构1220余家,医疗美容专业机构40余家,生活美容机构250余家,依法查处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7家,取缔了4家未经许可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了限期整改。

  据悉,市卫生监督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信誉度分级,分别用笑脸符号、平脸符号、苦脸符号标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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