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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问题食品”,不能等人自爆

2011/4/4 9:28:43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曾从事过十几年水产生意的田先生向记者爆料,在一斤虾仁中掺了半斤冰。多数虾仁包冰前都被用甲醛水溶液、火碱等化学药剂泡过,不仅防腐,而且增加重量(据3月31日《山东商报》)。

  网友刘洪:看到此新闻,笔者有一个疑问:用化学药剂泡虾仁并向虾仁中掺冰,不仅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而且还是危害消费者的有毒食品,这样的“毒虾仁”竟然在市场上堂而皇之地销售,为何那些监督部门全然不知?

  显然,揭穿“速冻毒虾仁”的外衣其实并不难,然而遗憾的是,监管部门为何总是等待知情人自曝以及媒体揭露之后,才匆忙介入调查?

  近年来,从“问题奶粉”、“红心鸭蛋”、“健美猪”到“毒虾仁”,频频爆出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危机已成当下国人内心里的一大痛。而更让人心痛的是,这些事件并不是在职能部门的常规监管之下被发现的,而是由群众举报、知情人爆料以及新闻媒体的跟踪揭露,才渐渐逼近了事件真相。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种种软肋,其症结在于监管部门的责任缺失。“速冻毒虾仁”由经销商自曝给我们以启示:如果监管部门真正负起监管责任,食品安全还会存在这种乱象吗?“问题食品”能有容身之地吗?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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