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国家资质检验机构给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发回反馈信息:辽宁省葫芦岛市送检的15个大菱鲆样品全部合格。
3月25日至4月7日,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联合各县(市)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全市58家无公害养殖企业(户)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及抽样检测。期间,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无公害养殖企业(户)的生产日志、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并对部分无公害养殖企业(户)进行了抽样送检。检查中,共下发执法检查宣传单58份,在15家养殖企业抽取了15个大菱鲆样品,送国家资质检验机构检测。4月11日,检验机构发回检测结果,样品全部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