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湖北: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先赔

2011/4/15 7:01:56 来源:央广网

    14日,记者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截至3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者因购买了假劣食品申请工商部门先行赔付43件,立案27件,案值28671.1元,结案12件,查扣不合格食品583.1公斤。

  从3月1日起,湖北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出了食品购假先行赔付。依据湖北省工商局制定的《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规定,消费者买到7种假劣食品可以获得工商部门的先行赔付: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冒伪劣食品;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伪造、冒用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的预包装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应标注而未标注QS标志或者伪造、冒用QS标志的食品;购买时已过期、变质食品。

  据了解,食品购假工商先赔这一惠民之举得到了县市党委政府的好评和大力支持。黄梅县政府不仅给予工商部门20万元的先行赔付垫付资金,还以政府名义印发工作方案,分管县长担任“购假先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组织工作考核。荆门掇刀区政府发文对全区食品“购假先赔”工作进行了部署。

  食品购假先赔一出台就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和响应。2月28日上午,黄石市消费者罗某在白沙某超市花240元购买了10盒娃哈哈营养快线,外包装标注每盒6瓶,可打开后发现只有1瓶“营养快线”和5瓶“金银花凉茶”。罗某想起在媒体上看到的消费者买到假劣食品工商先行赔付的消息,向工商部门申诉。白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认定,罗某购买的10盒娃哈哈营养快线属假冒伪劣食品。28日下午,罗某领到了由白沙工商所自行垫付的先行赔付款240元。

  工商部门推行食品购假先赔已一月有余,截至3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者因购买了假劣食品申请工商部门先行赔付43件。从工商部门已先行赔付的43件案例看,问题食品有多种表现形式,不仅有食品超过了保质期或霉变变质,饮料中有异物;也有假冒伪劣食品,还有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冒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治疗功效等。下一步工商部门对消费者购假先赔的申诉,一律立案查处,追根溯源,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湖北省工商局要求全省系统从14日起,采取“五个一”措施强力推进“购假先赔”。即组织一次大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家喻户晓,鼓励消费者踊跃参与;设置一块提示牌,在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门店和集贸市场、社区、集镇等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购假工商先赔”提示牌,同时向消费者公开作出郑重承诺;设立一笔先行赔付经费,每个县级工商局和工商所都单列一笔先行赔付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一部监督电话,各地工商局要向社会公布工商部门履行“购假先赔”监督电话,对不按规定受理消费者先赔诉求,出现推诿、拖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一律立案查处,省工商局严令各地工商部门先行赔付后,对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一律迅速立案调查,认真追查进(销)货渠道,从严查处,严禁有案不办、大案化小等。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