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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食品添加剂统称为“添加剂” 未标明成分

2011/4/25 13:20:21 来源:厦门网

 近日,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公布了4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记者昨日走访厦门市江头农贸市场等处,暂未发现所售食品添加剂标注成分中出现已公布的47种违禁成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为数不少的食品添加剂,其标注成分仅用笼统的“添加剂”一语带过,并未标出其详细成分。

  添加剂中暂未发现违禁成分

 记者进入市场内几家食品调味剂商店与粮油店,随机挑选了高倍肉高精、油性色素、麦芽糖粉、辣椒精、火锅飘香剂等十几款各类食品添加剂发现,几乎所有产品都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时间、生产批号等具体信息。产品成分包括食用甘油、柠檬黄、日落黄、硫噻唑、丙二醇、香基谷氨酸钠等形形色色几十种,其中并未发现47种违禁成分。

  有些添加剂成分就叫“添加剂”

 记者拿出本报昨日2版印出的47种违禁成分名单,询问一位店主对这些违禁成分是否了解。“我们进货会注意看产品的QS标志、生产批号等信息,但成分这种问题太专业,我们看不懂,所以也不怎么注意。”这位店主向记者表示。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有些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成分仅仅用“添加剂”、“食品添加成分”等笼统的词语来描述,并未明确点明产品本身的确切成分,让人难以得知其成分究竟。

 记者了解到,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就有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有使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其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明确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记者所看到的这些未明确标出成分的食品添加剂,有违此《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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