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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监督“毒毛肚”案

2011/4/29 6:4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28日消息,重庆市开县检察院日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提前介入一起生产、销售“毒毛肚”案。

  今年3月,有群众举报开县有商家在毛肚生产与销售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开县检察院院领导获悉后迅速召集侦查监督科负责人商讨相关事项。此后,开县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随同开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功端掉了一用工业碱浸泡毛肚的窝点。

  当日,开县检察院还派出检察官与工商执法人员一行对城区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在开州大市场B区检查时发现从事冷冻水产生意的经营户周某实施了用工业碱氢氧化钠代替食用碱浸泡毛肚的违法行为,检察官和工商执法人员一起现场查封“毒毛肚”200袋,工业用碱20公斤,包装袋300多个,并封闭六个“毒毛肚”浸泡池。

  据了解,“工业碱”包括工业纯碱(碳酸钠)、工业烧碱(氢氧化钠)和工业重碱(碳酸氢钠),均含有重金属元素,一般用于工业性使用,“工业碱”一旦进入食品加工环节,食用经其加工生成的食品极易引起肠道和胃部相关疾病,甚至致癌。之所以商户用工业碱代替食用碱浸泡毛肚,一是因为工业碱价格便宜,二是因为用工业碱浸泡的毛肚更脆、口感更好。

  开县检察院随即督促县工商局当日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随后开县检察院及时联系县公安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就本案证据调取、侦查方向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快侦快结,进而惩治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有毒食品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

  经当地公安机关初步查明:2010年12月以来,周某等犯罪嫌疑人在开县开州大市场小作坊非法进行毛肚加工,并用工业用碱浸泡毛肚,已累计生产销售“毒毛肚”2000余袋,销售金额1万余元,制成的“毒毛肚”主要销往开县各火锅店。目前,周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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