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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加大整治力度 确保食品安全

2011/4/29 8:35:40 来源:云南网

    瘦肉精、染色馒头、劣质粉条、牛肉膏,最近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近期,官渡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迅速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从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领域入手,重拳出击,查处一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销售的小作坊、副食店、熟食店、小餐馆。

  今日上午,记者随官渡区食品安公综合整治小组来到和甸营村,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共查餐馆、豆腐制品、卤肉铺、面食品店、饮料厂等36家,取缔无证照31户,2户限期搬迁,销毁不合格肉串二百公斤;责令下架添加剂辛辣椒精二十瓶;共有相关部门86人参与此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深挖在与环节相关的食品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官渡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个部门整治重点

  工商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食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小超市、小副食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销售上述单位内销售的肉制品(卤肉)、面制品(面条、散装糕点)、豆制品(豆浆、豆腐)、散装酒、散装饮料、调味品、蛋及蛋制品、食用油(植物油、动物油)进货来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无证加工作坊有关,如卤菜摊点多为在家加工,市场销售现象,其加工场所是否存在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药监部门:对各类餐饮消费单位,特别是集体食堂、火锅店、夜市摊点、小餐馆、小糕点店进行排查,重点查清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店内违法加工食品行为,是否购入非检验的动物肉、无证加工的肉制品(卤肉)、米制品(米线、饵块、米饭配送)、面制品(面条、散装糕点)、水发食品、豆制品(豆浆、豆腐)、散装酒、散装饮料、调味品、蛋及蛋制品、食用油(植物油、动物油)等食品及原料,根据上述线索对提供商进行实地调查,如有的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不规范,购入无证加工点的卤肉等现象时有发生,发现无证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一律取缔。

  质监部门:监管食品加工环节,重点对辖区内小食品加工厂、加工作坊的检查,利用同一食品加工行业业内信息多,同行竞争等特点充分调查挖掘无证食品加工信息予以查处取缔。

  农林部门:主动排查辖区内动物私屠滥宰行为,积极与临近屠宰厂对接,深入了解病死动物、动物边角废料流入辖区进行加工情况,同时加大排查狗等特殊动物在辖区的屠宰情况。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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