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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四部门采取重拳措施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2011/4/29 8:42:08 来源:商务部

    4月27日,在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等四部门表示要采取重拳措施,严打昆明市场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各地要实行网络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奖励资金;将火锅底料、辣椒酱、辣椒粉、乳制品、米线、食用醋、食用菌及大宗采购的禽畜肉类、食用油脂、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列入监督抽验范围,重点检验罂粟壳(粉)、苏丹红、三聚氰胺、吊白块、工业乙酸、荧光增白剂、“瘦肉精”、亚硝酸盐、染色剂等非法添加剂。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

  省卫生厅表示,从4月27日到8月30日,用4个月时间,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严打整治、总结验收五个阶段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各地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和信息。省卫生厅将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隐患。

  省质监局表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调味品和方便食品等10类食品要加大检查力度。查出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

  省农业厅表示,我省坚决杜绝生猪饲养和贩运过程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类药物和在牛奶及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的行为;全省各乡镇、各村民小组和规模养殖场户,要做到县不漏村、村不漏户、责任到人;对种植业产品,要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对畜产品,要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和“苏丹红”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水产品特别是苗种,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品和其他化学物质的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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