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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添加增稠剂无必要 但其制品可有条件使用

2011/5/22 6:56:54 来源:解放日报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竹天研究员21日接受采访,就大米中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情况给予说明。

    近日,媒体报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允许在大米中添加双乙酸钠、脱乙酰甲壳素和淀粉磷酸酯钠三种食品添加剂。“在目前工艺条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剂完全没有必要。”王竹天指出,淀粉磷酸酯钠是一种增稠剂,根据GB2760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及其A1、A2、A3三个表综合判定,大米中不允许使用淀粉磷酸酯钠,但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条件使用。

    他说,双乙酸钠、脱乙酰甲壳素和淀粉磷酸酯钠是卫生部按照食品添加剂审批程序于2007年以前审查批准并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的食品添加剂。这两种食品添加剂用于大米,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鲜、防止霉变。由于在清理整合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07)过程中,没有有关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在大米加工中使用的不同意见,因此新的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延续了原标准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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