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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购得给食品建“档案”

2011/5/25 6:19:08 来源:郑州晚报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展开一次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食品采购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夏季来临,各类食源性疾病开始进入高发期,近日,安徽、广西等地的个别学校相继发生了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为保障师生健康,教育部昨日发布预警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

  按照部署,本次食品安全检查将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其中,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小卖部)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为师生提供的饮用水、配送食品(如牛奶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餐饮服务环节。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要求,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采购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此外,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制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在自查的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自查情况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予以整改。同时,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力争两年内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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