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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出打假专项行动通知

2011/5/25 14:55:23 来源:华夏酒报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集中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集中行动。

  《通知》指出,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行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形象声誉。各级质检、公安、工业、商务、海关、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假冒侵权酒类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加强联动,坚决查处假冒侵权酒类违法行为,建立严密的监管防范机制,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此次专项行动以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以葡萄酒、白酒等酒类生产集中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地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充分发挥“12365 ”“12312”“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排查案件线索,深挖违法犯罪产业链条,扩大办案成果,突破窝案、串案,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和制假售假窝点。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得到惩处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
  
  《通知》明确,要加强执法协作,强化行政与刑事执法的衔接。一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可能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案件,要组织联合调查,各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处理。二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工作。三要加强技术合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检验鉴定、信息查询、违法产品销毁等工作中予以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专项行动要做好源头管理和流通环节治理,强化餐饮服务环节检查,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酒类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职、企业负第一责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时效性,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假冒侵权酒类问题。

  同时,要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专项打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助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和权利人企业搜集分析市场信息,掌握造假动向,及时提供案源线索。指导和督促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对其开设的专卖店、连锁店和地区总经销商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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