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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将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 公布举报电话

2011/5/26 10:39:51 来源:新华网

    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法规上限处罚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及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自查;组织企业作出安全承诺,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5月底前向对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并将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跟踪调查。

    《方案》强调,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非法生产以及标志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滥用。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移送公安机关。

    我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对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部公布)全面清查,凡生产上述名单中相关药品(含复方制剂)的企业必须于6月30日前,在其出厂产品(含复方制剂)标签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志。

    此外,有关部门将督促药品批发企业严格考察购买方资质,实行实名购销制度,建立购销台账,控制销售渠道和流向;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凭处方销售相关药品。对不按规定销售药品致使流出药用渠道的,有关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记者 张丽霞 赵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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