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以5月25日开始为时点,开始对省内食用植物油库存进行检查,包括县级有关部门督导企业自查、省级有关部门普查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库存,以及上述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的商品油库存。同时,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油库存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必要时对相关企业油料库存进行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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