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吉林省明确要求企业应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11/5/30 8:47:12 来源:新华网

    长春5月28日专电(记者张建)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为全面整治和有效遏制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吉林省明确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据了解,吉林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吉林省规定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吉林省将加强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排查,特别是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完)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