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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菜品含“瘦肉精”上限罚

2011/6/14 13:43:05 来源:东北网

    记者近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从6月末开始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购买、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餐饮企业,一律上限处罚。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为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拉网式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严禁采购和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病死鲜肉或私自屠宰的鲜肉,要求建立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制度,派专人验收,并能溯源。

  其中,发现购进、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将严格按照规定上限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将限期改正;对不合格的食品要当场给予暂扣或没收;对可疑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将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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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肉精”品种主要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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