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市场摊位费上涨是推高菜价的元凶之一,情况到底如何?为了解全区农贸市场摊位费情况,自治区商务厅对全区14个市的农贸市场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6月14日记者获悉调查结果:平均来看,全区14个市市区蔬菜摊位费去年比前年增长12.07%,肉类摊位费去年比前年增长2.08%。
市县乡摊位费均有上涨
据自治区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查了市区农贸市场、县城农贸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包括市场投资主体及性质、市场投资额、市场面积、单位面积摊位费情况以及摊位定价方式等内容。这里选取了与居民关系密切的蔬菜摊位费和肉类摊位费作比较。
平均来看,全区14个市市区蔬菜摊位费2009年为97.41元/平方米·月,2010年为109.17元/平方米·月,增长12.07%;肉类摊位费2009年为268.99元/平方米·月,2010年为274.59元/平方米·月,增长2.08%。
县城蔬菜摊位费2009年为68.03元/平方米·月,2010年为74.99元/平方米·月,增长10.26%;肉类摊位费2009年为195.39元/平方米·月,2010年为209.82元/平方米·月,增长7.38%。
乡镇蔬菜摊位费2009年为23.38元/平方米·月,2010年为25.39元/平方米·月,增长8.6%;肉类摊位费2009年为82.38元/平方米·月,2010年为85.48元/平方米·月,增长3.76%。
有关人士说,调查结果表明,市区的农贸市场摊租最高,县城次之,乡镇最低,市区、县城和乡镇的农贸市场摊租呈下降趋势。平均来看,2010年,市区蔬菜摊位费比县城高22.97%,县城蔬菜摊位费比乡镇高142.40%;市区肉类摊位费比县城高4.27%,县城肉类摊位费比乡镇高112.17%。
“招投标”确定的摊位费较高
“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摊位费比一般摊位费高。”该人士说,全区14个市农贸市场的定价方式有物价部门核价、定价摇号、协商定价、定摊收费、限价招标和无限价招标等方式。经比较,在类似的地段,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摊位费最高,而通过定价摇号等方式确定的摊位费则比较合理。
有部分农贸市场是私人投资的,是不是这些农贸市场的摊位费要高一些?调查结果表明,各市农贸市场90%以上都是由当地的市场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只有10%左右的农贸市场是由集体企业或者私人投资建设。“我们经过详细分析后发现,不同的投资主体对农贸市场摊租的影响不大。在人口比较密集地方的发育成熟的农贸市场,比新建的尚处于培育期的农贸市场摊位费要高。”
哪里的农贸市场数量最多?从人均拥有农贸市场数量来看,全区14个市基本1.3万人~5.9万人拥有一个农贸市场,其中南宁市人均拥有农贸市场数量最多,每1.37万人拥有一个农贸市场;北海市人均拥有农贸市场数量最少,每5.9万人拥有一个农贸市场。
定价摇号或限价招标较好
总体来看,个体租户还能够接受农贸市场的摊位费,剔除必要的经营成本后,每个摊位每月还有一定的利润。但通过招投标确定的摊位费比一般摊位费高了2~3倍,部分超出了租户的承受能力。
既然摊位费的定价方式有多种,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摊位费比一般摊位费要高,鉴于此,自治区商务厅有关人士建议:“在以后的农贸市场定价方式上,尽量选择定价摇号或者限价招标的方式。”
其次,要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因为农贸市场是社会流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还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和引导。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卫生的农贸市场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
有关人士说:“现有的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除国有的市场服务中心外,还有集体企业、私人资本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为使农贸市场发挥其公益性的特点,要对农贸市场的建设、定价和经营管理加强监督和引导,杜绝出现层层转包,牟取暴利现象的出现。”
昨天自治区商务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针对部分农贸市场摊位费偏高的现状,物价部门已进行了干预。(记者唐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