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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仍未“解禁”

2011/6/15 15:14:39 来源:新浪网

  本报讯 (记者 皇甫萍)针对个别餐饮服务提供者擅自经营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近日国家食药监管局重申,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据悉,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多次发文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但近年来,有些地方养殖河豚鱼,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开放禁令的申请。国家食药监管局近日表示,对于是否开放河豚禁令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相关研究,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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