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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专项整治”其实是“每日功课”

2011/6/21 13:22:11 来源:网友

  随着五部门联合清理道路不合理收费,各地公路乱象次第曝光:有远在千里之外的——先是不少专家学者呼吁首都机场高速等缩短收费时限;然后网友爆出南京机场高速收费超标逾50%;再就是济南高速公路设立了10元的收费“起步价”……也有近在眼前的——广深高速虎门至长安段全长仅9.4公里,实际折合路费应为5.64元,居然收费10元;广清高速连接线长度不到6公里,收费却贵过高速路。日前,广东也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端详一下这些让人目不暇接的收费公路,其不合理不外乎“超标”和“超期”。“超标”者,如南京机场高速,有车主亲身测算其每公里收费0.69元,而其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45元,超标逾50%;广深高速虎门至长安段,应收5.64元,实收10元。“超期”者,如首都机场高速,收费3年多后转为上市公司,又重新核定了30年收费期;再如京石高速,本来最多收费15年,变成经营性公路后,实际收费期就成了42年。

  收费公路“超标”、“超期”,自然与地方利益休戚相关,很多收费路桥均成为地方的“印钞机”和“提款机”。而要破解高速公路收费不合理的困局,就需要地方政府让利、还原公路的公益性,这是一个体制问题,乃至是一个理念问题,单靠几个部门一时的“联合清理”,以及各地的“专项清理”,似乎有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味道。这种突击式的清理,恐难以抑制各地长期养成的谋利欲望,即便一时奏效了,待风头一过,也多半会卷土重来。

  不管是收费“超标”还是“超期”,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如京石高速从1987年起就开始收费了。这些收费露出“不合理”的端倪,也不是最近的事情了,很多高速公路“转性”的时候,大多都重新核定了一个明显“超标”的收费期限,那时的常态监管,如能及时给予提醒或者制止,也不至于“不合理”那么长一段时间,“攒”到现在才被“集中”清理,况且,清理能否奏效还难说。

  其实,所谓的“联合清理”、“专项整治”,往往都是日常管理的题中之意,是每日必做的功课内容。鉴于高速公路此前每天都在进行不合理收费,“清理”、“整治”也就应该相应的常态化,何时何地存在“不合理”,就应该随时随地纠正,随时随地“清理整治”。综观各地收费公路的不合理之处,均堂而皇之地长期存在。比如,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问题,北京市政协委员曾建议取消收费,多名律师也曾将此事诉诸公堂,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也将其收费定性为“不合理”,可直到五部委“联合清理”之前,人家仍然自行其是。此前的种种“不合理”,难道就是为了玉成这一次的联合清理、专项整治?

  日常种种,多有落入这一窠臼的现象。比如食品监管,“三聚氰胺”吃坏孩子了,才有了“乳业大清洗”,“瘦肉精”成公共事件了,这才“集中整治”。某些部门似乎陷入了一种路径依赖——清理必“专项”,整治必“集中”,日常松懈不算过,专项集中才是功。殊不知,松懈了日常工作,即便来一次“运动式”监管,待风平浪静,一切又会再次回到从前,专项整治之功灰飞烟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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