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药品稽查协作昨日启动
昨日,省城召开华北、东北八省(区、市)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区会议,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联合签署了药品稽查联防协议,这意味着,华北、东北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机制正式启动。今后,在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及药害突发事件等特殊、紧急情况时,协作区内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可采取现场委托协查或越界追踪协查等方式,向同级或跨级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案件协查。
由五省增加为八省
近年来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呈现跨区域、高科技趋势,为加强药品监督稽查的跨区域合作,2010年,山西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联合成立华北五省(区、市)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区。通过跨省区案件协查,办案时间缩短,成本降低,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此次八省市协作区的建立,是在华北五省市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区的基础上,扩展至东北三省,是华北东北地区药品稽查联防协作的进一步融合。
可以说,该合作方式将有利于打破行政壁垒、共建协作网络,推进省际药品监督信息共享,完善优势互补的联防协作体系,形成“追根溯源、查控假药、联合查办、依法惩处”的监管局面,有效打击跨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联防会议每年举办一次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光国告诉记者,“这一举措是华北东北地区药品稽查联防协作的进一步融合,同样顺应了医药市场发展趋势,将有效打击跨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会议讨论通过了八省(区、市)药品案件协查工作制度、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制定了联防协作区约定,成员单位局长签署了联防协议。
八省市约定,将采取互通、互动、互助、互促的原则,在更大范围实施药品监管协作,更广领域推行药品联防稽查执法。八省市联防协作区会议将每年召开一次,由协作区成员单位轮流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