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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可奖5万元

2011/6/22 16:28:02 来源:健康报网

    本报讯  (通讯员苏诗曰  记者程守勤)近日,江苏省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该《办法》,公众可以举报以下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回收食品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报等。

  《办法》规定,举报分为3个有功等级,有罚没收入的,分别按罚没收入的15%、10%、5%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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