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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加工贩卖使用“瘦肉精”肉品

2011/6/28 10:38:01 来源:中国吉林网

    白山市近日召开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会议,部署严厉打击加工、贩卖、使用“瘦肉精”、病死畜(禽)肉品行为、坚决做好肉食品监管工作。

    会议提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地方性法规和监管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转包、租赁、出让定点资质行为。

    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要把肉食品监管工作作为近期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全方位开展肉食品监管工作。动员各部门执法、检验、监测力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重大肉食品案件联合行动,使肉食品监管不漏一环,不遗一方,无缝链接,全程覆盖。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执法从严,处罚从重,重大肉食品案件进行曝光,加大实施加工、贩卖、使用病死畜(禽)肉品行为所付代价。

    突出工作重点、难点,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肉食品加工、贩卖、使用薄弱环节监管。商务部门建立入境、屠宰日报告制度,设在主要交通线路的动物检疫站要对过往车辆运输的肉食品的发货单位、品种、数量及销售方向每日登记报告,派驻各屠宰企业的检疫员和各村(屯)的兽医人员要每日报告所在单位和村(屯)的屠宰情况。

    工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量,重点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及城市棚户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肉食品进行监管。

   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宣传,普及肉食品卫生知识,提高肉食品业户和用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研究完善病死病害禽畜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建立肉食品整顿日报告、日通报制度,及时反馈、传递各部门肉食品监管工作动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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